不小心就延後了兩天,在第七天凌晨(因為藥效退了很餓所以保持清醒)才開始寫這兩天的日記。
其實這幾天身體一直不大舒服。讓我想到在柳橙入伍前,我有點感傷的跟他說:「我突然開始領悟到到底『婚姻』這件事有多重要。」不是我之前無法意識到婚姻這件事的重要,或是無法理解無法結成法定伴侶的關係(非異性戀)在現行法制上有多麼的傷痛及弱勢,而是當這件事深刻的撞擊到我的時候,無論我跟柳橙交往多久,甚至應該是彼此最能夠信任的對象,無論我們的感情應該比起雙方有些有血緣的親戚或有些法定的夫妻來的好,在法律或國家定義上,我們就是「陌生人」。
「如果你在軍營的時候,我重病或是出什麼意外掛點了(呸呸),你連請假都不能請假吧?同樣的,你在軍營中發生什麼事,我也永遠都不是會被通知的人。」我有點感傷的說出這句話後。
重視實務的柳橙馬上露出了「我知道了!」的表情
接著說出:「那我們明天去登記吧!」
讓我馬上就露出了「欸欸不是這樣的吧。」的表情
「你這講法超政治不正確的啊啊啊啊!而且為什麼講的我好像在逼婚一樣啊啊啊!!」
我在上一篇提到的:
在台灣,好像所有的親密關係其實都是家庭、國家、社會跟關係締結者的多元成家。
國家介入,並且界定了誰應該跟誰比較親,然後登記在冊。
社會跟家庭(家族)跳出來看到這個登記在冊的關係紀錄,把這些人安插進該安插的位置。
Marriage版常常出現一種說法,就是男生明明在結婚之前也很少回自己家,但在結婚後,突然就開始「孝順」了起來,要求老婆跟自己多久就要回一次家,理由就是家長要求(但,在大學的時候像是家裡丟掉一個小孩一樣,不知道大學才回去過幾次....);也聽過男生在同居、交往的時候會作家事分攤家務,結婚後就完全不碰;當然也聽過女性在婚前他馬的超獨立自主,婚後什麼都期待老公出錢...等。結婚被賦予很多並不單純只是兩個人攜手走下去的意涵。
柳橙去當兵過後,很多朋友長輩都會問(或基本上就是肯定的口吻)認為我們撐過了他當完兵,就「差不多」了。其實這點我一直很疑惑,我並不是不想結婚,畢竟這對我而言只有證照的現況,而且還會變得更方便,例如員工旅行帶男朋友很怪,但帶老公就很理所當然(又是一個明明是一樣的人一樣的關係,差一個認證就差很多的案例啊);或是跟男友出門和跟老公出門,父母的態度絕對完全是不一樣的;已婚的員工也被預期比較可以準時回家(詳見柯速掌的「無家累」秘書)。
順便一提,雖然這之後我應該會認真寫一篇文章講這個,我覺得異性戀宣示在非異性戀婚姻(或伴侶)合法前都不結婚是很不合理的表態方式,用A群不結婚來讓B群結婚怎麼聽起來都很怪,會讓我想到Modern Family有一集Mitch&Cam在同志婚姻尚未合法化時,他們的好友Sal要結婚,就一臉擔心的問他們說他們不能結婚可是自己可以,他們不會在意嘛?Mitch&Cam回說:我們怎麼可能因為在意而不讓人結婚?那位讓我們變成什麼人了? 政客。(有點忘記內容,大致上如此XD)我個人對於用個人親密關係的選擇套上這種宣示頗不以為然,你選擇不結婚就是因為自己而選擇,為什麼要牽扯到同志啊~(是不是戰到很多人啊好壞)。
上面這段想表達,我對於「結婚」這件事的遲疑也不是因為要做什麼宣示的理由。
而是因為,在台灣異性戀婚姻所連帶的東西太多了,所以要解決國安問題最好的辦法之一,或許是把這些連帶全部斷開魂結,不然,無法在兩人關係以外進行其他情感勞動的人,不選擇婚姻,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雖然我懷疑柯或多數的理工中年異男,能夠理解這件事嘛?)(剩下的論述煩請大家去看我之前在八卦版那篇年經文—我會找時間改寫的 真的 https://www.facebook.com/twloser/posts/822062964539033)
這兩天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其實我常常迴盪著柳橙聽到我那句話接了「那我們去登記吧」的蠢樣,多數時候,我總覺得我們兩個人的相處很「政治」(真的聽過我們餐桌情侶對話的人都常常會覺得:「你們感情不好嗎?」「你們沒話好講嘛?」「是要吵架嘛?」「為什麼情侶講話要這麼認真還要文獻回顧?」XDDD)
反而是這次當兵,突然讓我覺得,啊~我們果然還是一般的蠢閃光啊。
站崗日記第五、六天—
親愛的橘貓,請努力的在軍中宣導大家支持多元成家法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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